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意识形态管理是在当今信息传播与意见交互空前迅捷,网络舆论的表达诉求也日益多元的背景下展开。如果引导不善,负面的网络舆情将对社会公共安全形成较大威胁。加强对意识形态的及时监测、有效引导,以及对意识形态危机的积极化解,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为我处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宣传环境。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处置新兴媒体、传统媒体上出现的关于我院发生任何级别的公共事件、有关社会稳定及其它各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或论坛、博客、贴子等。
(三)工作原则
按照“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的方针,以“属地管理原则、黄金四小时原则、解决问题原则”为处置工作原则,强化事件的权威报道和快速反应能力,做好网上热点敏感问题、突发事件的处理和舆论引导工作,争取第一时间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有效引导。
二、组织机构与运行机制
(一)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1.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定期报告机制
每年向学校党委和宣传管理部门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党总支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2.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机制
成立由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班子成员、各专业教研室主任、各支部书记为经贸学院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每年开展2次以上专题研判。综合分析本学院舆情和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准确把握本学院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措施。
3.建立意识形态舆情风险评估机制
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舆情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
4.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机制
当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组长第一时间召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应对之策,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避免延误发酵。同时做好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同处置。
5.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机制
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总支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积极选派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人员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
6.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
在意识形态方面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应当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辞退。
(二)建立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新闻舆论阵地、网络阵地管理制度,坚决反对邪教,有效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1.新闻网络阵地阵地
(1)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介入,做好信息报送、应急响应、后勤保障、舆情会商、舆情监控等工作。学院办公室行政科具体负责信息报送等工作。
(2)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制度。成立由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班子成员、各专业教研室主任、各支部书记为成员的信息化建设管理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按照舆情监测、分析研判、舆情报送、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做好网络舆情应急处置。
(3)“信息三审发布制度”。网站、微信公众号、qq群、微信群严格把好信息内容关,发布、转载信息必须遵循政治性、真实性、引导性原则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所有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方能发布。严禁在qq群、微信群发布转载反党、反社会、反人民和涉及敏感话题的言论、图片和视频。
(4)值班制度。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qq群、微信群等新媒体发布平台,由行政、党建、学工、教务各科室信息员采取值班制度,及时查看信息发布有无错误,是否有网络舆情发生等情况。
2.存档备案制度。
通过学院网站发布的信息,均由行政、党建、学工、教务各科室信息员登记备案。